住宅契税新标准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28   浏览次数:2869
       江苏省住宅契税新政细则正式发布,从10月1日起,凡是购买二套住房的,一律按照3%的契税征收。我市已实施新的征收标准,10月8日、9日、11日缴纳住宅契税,符合唯一住房条件的市民可办理退税。
  根据原有政策,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宅,购房者需缴纳1%的契税。而10月11日公布的江苏省住宅契税新政规定,10月1日起,90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90—144平方米,且属于唯一住房,按1.5%税率征收契税;不属于唯一住房的,一律按3%征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据我市地税契税增收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已开始执行新规,按照购房合同签订的日期来界定新老政策的执行与否。“如果是10月1日以后签订的,按照新政策执行,10月1日之前的按照老政策。”
  我市10月8日、9日、11日,对新购房者都按3%预征契税。契税新标准正式公布,部分已按3%缴纳契税、符合唯一住房条件的购房者可办理退税。“退税的条件是需要出具由产权部门开的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家庭的概念是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