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17   浏览次数:1333

2012年,全省财政资产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在前阶段创立创建、深化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的理念,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法制化管理的要求,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路径,结合改革进程和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财政资产管理制度、机制、信息、基础和队伍建设,实现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一、以规范资产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按照行政事业资产和财政企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两条主线,继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要深入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以下简称“《办法》”),完善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环节的管理配套制度,细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操作规程,逐步规范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行为。同时,积极推动提升《办法》的法律级次,提高《办法》的实施效力,理顺资产管理关系。二是在财政企业资产监管方面,要根据《江苏省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09〕114号)等有关规定,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新要求,大力构建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框架体系,加大《江苏省省级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办法》的执行力度,健全完善省级文化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出台省级文化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监事会委派制度。

二、以提高资产效益为目标,进一步探索和建立资产管理新机制。

以深化预算改革,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动力,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推动机制创新,探索流程再造,提升资产效益。一是加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的紧密性和精细度。根据“突出重点、兼顾类型、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的思路,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开展2013年省级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工作。加强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应用,探索预算单位实物资产配置量核定机制,提高审核质量。二是开展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研究,不断扩大和提高标准体系的覆盖面和适用性。选择1-2个行业就有关专用资产的配置标准进行调研,逐步制定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的资产配置标准,力争走出一条“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路子,充分发挥资产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三是探索建立资产“公物仓”管理等项制度,创建资产共享共用新机制。加强“资产共享机制研究”课题成果的转化,积极推进设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公物仓”,畅通运行保障渠道。通过“公物仓”资产以及符合共享共用资产的调剂共享,实现不同单位之间资源的整合,促进资产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效益。

三、以创新管理方式为目标,进一步打造动态、多元的资产监管平台。

按照“统一平台,纵横联网”的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目标,构建并完善行政事业和企业资产信息管理两大平台,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企业资产动态监管。一是升级改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结合“金财工程”要求,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政信息平台的融合和一体化建设。二是推广应用财政企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企业资产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对企业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的监管。三是积极推进资产数字化管理进程,总结吸取试点工作经验,扩大资产条形码管理的工作试点,逐步实现实物资产全过程跟踪管理。

四、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的工作基础。

强化统筹指导,扎实基础管理,努力提升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强工作协同,推进综合指导与分类指导。要进一步推动市县财政部门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加强职能、机构、人员建设,落实工作责任;结合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组织开展省级单位资产使用情况督查、市县财政资产管理工作督导,加强工作检查和督促,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工作引导,开展产权登记专项工作。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先行开展省级文化企业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启用财政企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履行财政企业监管职责,引导市县加强有关企业资产监管。三是加强内部规范,严格资产日常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规范财政内部资产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障资产管理行为规范有序。四是加强工作调研,拓展前瞻性管理思路。针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坚持日常调研和专题调研相结合,及时提出措施与建议,促进理论探索与工作实践的相促相融。

五、以服务单位和基层为目标,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队伍素质。

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增强资产管理人员“寓监管于服务”的意识,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提高水平。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行政管理、财政管理、资产管理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健全政务公开和网上权力透明运行机制,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主动服务,提高效率。要针对不同工作对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更加密切与部门单位的沟通交流,加强市县工作联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要及时办理各类资产管理事项,配合做好省级相关企业改制,做好支持企业上市有关基础工作,认真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努力增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服务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三是抓好廉洁自律,培养良好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厅党组反腐倡廉各项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为规范,严守工作纪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精湛、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财政资产管理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