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有建设工程将全面推行“清单计价”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20   浏览次数:701
    建设工程中高估冒算、承发包中阴阳合同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问题今后将受到遏制。日前获批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国有建设工程中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法严格规范建筑市场。
    江苏省法制办主任孙如林介绍,所谓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它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有助于形成“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建筑市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据悉,江苏每年新增建筑面积近1亿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全省建筑业总量达10582亿元。但是在建筑业高速增长的同时,工程造价管理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随意性大;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三超”问题突出,投资效益不高;一些建设单位单纯追求降低工程造价,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黑白合同”屡禁不止,拖欠工程款、进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然存在。
    《办法》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也可以采用工程定额方式计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办法》的施行,将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尤其是对于国有建设工程具有强制作用。